本科教学大纲调整说明

时间:2009-09-02作者:文章来源:新葡的京集团8814浏览:1506

本科教学大纲调整说明

1、第二项“课程目的和任务”调整为“课程目的”;

2、第四项“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”中应体现课程的重点和难点;

3、第七项“前续课程、后续课程”调整为“先修课程”;

4、增加第九项“课程考核方式”,需说明开卷、闭卷、大论文等考核形式以及平时成绩所占比例等内容;

5、法学和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选修课均由原来的1学分16学时改为1学分24学时。(可以查询附件12009人文学院开课一览表)

6、教学大纲必须在附件2(最新教学大纲)的基础上修改。

附件1:2009人文学院开课一览表

附件2:最新教学大纲